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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求车企公开排放检测项目、仪器等环保信息

2016年08月29日15:51 

前不久,国家认监委、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近日环保部再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对车企提出公开环保信息的要求,并对环保信息中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仪器设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

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

国环规大气[2016]3号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根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决策部署要求,我部决定依法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体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二、信息公开内容

  (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基本信息;

  (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信息: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验、在用符合性检验和出厂检验信息,包括检测结果、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测机构信息等,具体检验项目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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